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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制的争论

日期:2014-05-29 09:16:33   发布人:管理员   审核人:   点击:

早在1980年,经济学家厉以宁就提出采用股份制方式扩大老厂规模、筹建新厂,还提出可以允许知识青年“带股进厂”,以增加就业。在同年8月国务院召开的劳动就业会议上,当厉以宁再次提出了对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意见时,得到了于光远、童大林、冯兰瑞、董辅扔、王珏、赵履宽、鲍恩荣、胡志仁等经济学家的赞同和支持。此后,国内出现了哈尔滨松江木器厂、重庆嘉陵摩托集团、万丰工业村等股份制改革的成功案例。1984年,世界银行驻中国办事处主任、菲律宾籍华人林重庚建议中国政府可以考虑按照股份制的运作办法,来解决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缺乏活力的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人很重视,要求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进行认真的研究。1984年4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后下发的座谈会纪要指出,对城市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要进一步放开,“允许职工投资入股,年终分红”。

1984年10月20日,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为企业试行股份制提供了政策空间。1986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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