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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

日期:2014-05-08 11:25:24   发布人:管理员   审核人:   点击:

1956年9月15日,中共八大在京召开

刘少奇在八大上作报告

1956年9月15日-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这次大会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的情况下召开的。毛泽东在8月30日至9月12日八大预备会议的讲话中提出:大会的目的和宗旨,就是总结七大以来的经验,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他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不要像民主革命时期犯那么多和那么长时间的错误,避免栽那么多筋斗。搞经济,这几年有了一些经验。搞新的科学技术还没有经验。我们要造就知识分子,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到那时党中央委员会的成分也会改变,中央委员会中应该有许多工程师,许多科学家。出席大会的代表1026人,代表党员1073万人。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朱德、陈云、董必武等发言。大会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我们还必须为解放台湾、为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最后消灭剥削制度和继续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而斗争,但是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大会强调,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全党要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大会确定了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方针。坚持既反对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肯定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即在国家和集体经营、计划生产和国家市场为主体的情况下,要求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自由生产和自由市场为补充;强调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大力反对官僚主义;重申坚持以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大会着重提出执政党的建设问题,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中共八大一次会议制定的路线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当时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意见后来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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